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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安湖风景区功能性建设工程(快捷酒店、客服中心、商务中心、会议中心)

2012-07-25 来源:江苏徐州建设

  一、徐州市潘安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 潘安湖风景区功能性建设工程(快捷酒店、客服中心、商务中心、会议中心)(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工程采用BT模式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潘安湖风景区功能性建设工程 (快捷酒店、客服中心、商务中心、会议中心)

  2、工程地点:徐州贾汪潘安湖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的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8 月

  7、工程质量:合格。

  四、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政府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必须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特级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5、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受贿证明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及履约保证金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拾万元人民币。

  收款人: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贾汪信用社营业部 账号:3203050201201000038795

  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或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110602121921006090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二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住建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所报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10)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提供经办人、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以上人员及建造师之间不得相互兼任。上述人员证书如未标明有效期,自证书发证之日起五年内视为有效。

  (1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3)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1~13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八、请申请人于 2012年 7 月 25 日至 2012 年 7 月 3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2年 7 月 31 日17时

  九、请申请人于 2012年 8月 1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点00分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十、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一、(1)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 a技术标20分 b商务标70分

  c投标人及注册建造师业绩10分

  十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十三、招标单位:徐州潘安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倩 电话:0516-85699713 传真:0516-8569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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