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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土建工程项目

2012-07-18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区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土建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夏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区国家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土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 2.3招标范围: 1.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土建和建筑水、暖、电安装工程; 2.空调通风系统除设备外(包括空调机房、空调处理机组、风机盘管主材、风机、热风空气幕、油烟进化机组等),其余设计内容均计入报价; 3.消防系统:除灭火器外的所有内容; 4火灾报警、电视监控、综合布线、有线电视及其他所有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预埋套管及管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有类似(建筑面积在两万平米及以上)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施工企业须先注册分公司后办理进宁备案,未办理分公司进宁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行政主管备案,外地投标企业需提供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2年 7 月 16日至2012年 7月 20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三证一书”(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2年7月 20日至2012年 7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复印费实印实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宝湖路北 地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四楼六部联系人:王育才 项目联系人:王娟 薛睿联系电话:0951-5613416 联系电话:0951-5011982 传 真:0951-5011982 电 子 邮 件: wang-juan2005@163.com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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