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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012-06-2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史志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桃江县史志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桃花江镇

  2.3 规模: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435�,本招标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桃江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员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以上人员须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工程;

  3.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贰万元,采取转帐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帐户:

  户 名: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桃江项目部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桃江支行

  账 号:1912 0260 2920 0026 649。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桃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县委党校院内)参加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7.2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时)、授权委托人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原件(如有时)、单位介绍信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施工员证书原件、安全员证书原件及安全员C证原件、质量员证书原件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报名后原件退回并售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每套400元、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县委党校院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桃江县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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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桃江县史志档案局

  地 址:桃江县桃花江镇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31071780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康富北路379号

  联 系 人:瑜先生

  电 话:1370737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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