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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金水湾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施工

2012-06-06 来源:中国建设网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利辛县金水湾安置小区一期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利辛县文洲路东段

  2、建设规模:金水湾小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4000平方米。

  3、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利辛县金水湾安置小区1#、2#、4#、6#、10#、14#、15#楼工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企业的正式员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资料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证(B证);(6)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7)注册地在本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信用手册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有效期30天),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8)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至今)企业的3个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是指总建筑面积74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建筑层数不少于20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下同);(9)近五年(2007年1月1日至今)项目负责人的至少1个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10)被授权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社保管理单位开具的2012年1月以来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注: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需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注: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数量大于9家,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数量小于等于9家,则不再进行资格预审,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辛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县文化路125号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秋成 联系人:崔屹、陈振

  电 话:0558-8803215 电话: 0551-5149581-829、830

  传 真:0558-8803210 传 真: 0551-5149580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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