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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小区二期3#、6#、7#商住楼建设工程

2012-06-06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河小区二期3#、6#、7#商住楼建设工程已由卫发改核准【2008】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中卫东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金河小区二期3#、6#、7#商住楼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长城供热站以东、二干渠以南、怀远北路以西、长城东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3#楼建筑面积5913.2㎡、二标段6#楼建筑面积1278.75㎡、三标段7#楼建筑面积7228㎡。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香山东街宝路通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许可证。

  4.2招标文件一、三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宁夏中卫市天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中卫东园房地产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东街宁夏宝路通市政产业集团公司四楼

  邮编:755000邮编:755000

  联系人:赵子家联系人:张莉

  电话:13519236529电话:0955-7010709 1373955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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