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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药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2012-06-04 来源:浙江宁海县公共资源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宁海县药监局办公楼改造工程

  1.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乌石路原华东机电有限公司内(4#楼、围墙及附属)。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588.44M2。招标控制价:约104.9万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40 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 招标内容:土建、安装等项目(4#楼、围墙及附属)。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6 月4日14:3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县外企业须按宁建[2010]78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5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 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 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土建 专业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在《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其任职须符合《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2年6月12日14:30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2年6月 4日14:3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网页下方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1 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 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 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 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

  6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8日16:30时前缴入银行。

  7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号

  联系人:齐晓娟

  联系电话:0574-65577033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叶欢欢

  联系电话:0574-65586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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