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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监狱迁建贵港市项目警察职工住宅生活区工程

2012-05-21 来源:广西贵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南监狱迁建贵港市项目警察职工住宅生活区工程项目己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09】6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监狱,建设资金来自职工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监狱。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西平南监狱迁建贵港市项目警察职工住宅生活区工程。

  (2)规模:建筑面积合计146205.00平方米,其中1~9#楼及17~22#楼为12层、10~16#楼为6层、23#楼为19层,结构为框剪结构。

  (3)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金煌加油站北侧。

  (4)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防雷、消防等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定额工期:791天(日历天);要求工期:780天(日历天)。

  (6)要求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 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自持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商业中心西侧)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三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9)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10)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和外地来贵港市企业登记备案表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12日 9 时整,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商业中心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 (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南县政府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 座5层

  邮编: 537300         邮编: 53000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李柳婵

  电话:18776578982       电话:0775-5902818

  传真:             传真:0775-5906965

  2012 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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