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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供水调度中心工程

2012-05-16 来源:中国建设网
项目名称 杏坛供水调度中心工程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部门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批文编号 顺规资[2011]36号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公告时间 2012年05月02日 公告编号 GJ-201204280086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估价 900(万元) 建筑面积 6165.56(平方米)
工期(天) 210日历天 工程地点 顺德区杏坛镇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杏坛镇杏龙路北30号,总建筑面积约6165.56平方米,九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跨度约8米,建筑高度约41.1米,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内容包括桩基础、主体结构、装饰工程、防雷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且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3、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5)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以上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下载文件
资格审查方法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2.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大良环市北支行,户名:张思中,帐号:44-468401100119218,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发售时间 2012-05-03~2012-05-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
发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12年05月25日 上午 09:30
地 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相关内容 评标方法 简单平均值法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8万元,形式为 银行保函。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3、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员必须采取指纹签到,不接受未采集指纹的投标员签到及其投交的投标文件。未采集指纹信息的投标员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指纹采集。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
其他事项 1.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待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由招标人通知三家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在接到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按招标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送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备案。备案完成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预中标结果公示。如候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2.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如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则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3.预中标结果公示的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陈工
传真 0757-22317850 联系电话 0757-22317856
地址 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13号 邮政编码 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思中 联系人 姚勇
传真 0757-22317173 联系电话 0757-22317163
地址 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政编码 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联系电话 0757-22836711、2283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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