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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吴航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012-05-03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吴航中学 的编号为环闽招2012002的长乐市吴航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1】2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吴航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长乐市吴航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乐市吴航中学已征用地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及室外排污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2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50万元 ;

  2.5. 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长乐市吴航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包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等)。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及配套附属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3.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 / 年/月开工, 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投标时,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7.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 日至2012年5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局2楼(原长乐市电信局)】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5月28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 ;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 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50 万 元, 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 为323400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 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吴航中学 ;

  地 址:长乐市吴航镇 ,

  电 话: 0591- 28821003 ,

  联系人: 郑 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59号合众阁大厦四层 ,

  电话:0591-87607683传真:0591-83828909

  联系人:詹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长乐市吴航中学;

  账 号: 1105 1010 0100 0417 29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建设路24号旧电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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