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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大楼建设项目

2012-04-25 来源: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大楼建设项目,已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发改社会【2010】534号文批准立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代建部(项目代建单位)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大楼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铁路局西南侧,省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工程概况: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住院部大楼位于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院内,该项目建筑面积20151.03平方米(其中地上17296.46平方米,地下2854.57平方米),地上十层,地下一层,结构类型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六、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2年 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 4月 1日

  七、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工程(不含基坑开挖工程)。

  八、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壹级建造师资质,有优良业绩并须有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有合法的授权,省外注册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

  5.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本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九、报名时携带资料:

  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甘肃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甘肃省外企业必须提供按甘建建【2010】617号文件规定办理的进甘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简历表(甘肃省内企业建造师IC卡须带至报名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机械员)上岗证书(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人员)及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表(施工合同或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资格预审,报名时须带原件备查。)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其他:

  1、报名时间:2012年 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甘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代建部(项目代建单位)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代建办)

  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81号(项目代建单位)

  联 系 人:梁晋 电 话:0931-4663867 13919337837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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