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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

2012-04-17 来源:浙江诸暨市

  一、项目情况

  1、 建设单位:诸暨市人民法院

  2、 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方案设计

  3、 建设地点:诸暨市行政中心旁边

  4、 项目概况:建设用地面积20100.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面积约为 35000平方米。

  二、方案设计资质要求

  1、 方案设计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而且是在浙江省内的设计企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五年设计过同类法院项目的业绩。

  4、 方案设计企业还需符合以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方案设计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方案设计的申请人须委派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建筑师证书(原件)、并需要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原设计合同(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 4 月6 日至2012年4 月21日每日 08:30至11:00, 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诸暨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报名,

  四、报名结束后,本院将邀请专家等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三家以上设计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糸人:诸暨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

  陈先生 马先生

  电话:0575-87377738 0575-87370826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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