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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青塔乡第七中心小学教学楼施工招标

2012-04-17 来源:河北建工建设网

  招标公告

  1、任丘市青塔乡第七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任丘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任丘市青塔乡第七中心小学教学楼

  2.2工程建设地点:任丘市青塔乡半边淀村东(原半边淀小学院内)

  2.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政府全部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申请人到任丘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8日8:30至2012年4月24日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及人员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河北省内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下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进市备案证(任丘市外企业提供),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任丘市外企业到任丘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备案手续。备案资料除上述资料为还应携带:1.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企业信用证明(无拖欠工程工人工资证明、无市场违规行为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如果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超过10家(不含)时,招标人将以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最多10家单位参加该工程投标,如果有效投标申请人不足10家,则所有投标申请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任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1号

  联系电话:0317- 2238520

  投标承诺函

  任丘市教育体育局: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任丘市青塔乡第七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河北省建筑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不串标、围标、买标、卖标、挂靠,不弄虚作假。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2、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非法分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否则无条件同意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接受处罚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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