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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中心区企业拆迁安置商务楼

2012-04-10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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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

  工程名称:瓯海中心区企业拆迁安置商务楼(B-27、B-28、B-29地块)代理选定(第2次)

  工程地点:B-27、B-28、B-29地块

  立项文号:温瓯发联办[2012]4号

  工程概况:投资金额:49622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

  设计、监理、施工、二次装修、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标代理。

  资质要求:工程招标代理甲级。

  报名要求:(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2)代理机构类似工程要求:在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施工招标项目中标造价20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原件。(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要求:在200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施工招标项目中标造价20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原件、能证明负责人业绩的招标申请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件资料。(4)委托代理费金额:本工程所有招投标中标金额累加的和为基准价格,费率取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附件中的工程招标项,计算出总价后再下浮20%为总代理费。(如中标金额累加在5亿元以上,费率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项目如分期分标段组织施工,各标段招标代理费按总代理费比例支付。

  报名其他要求:(1)未提供刷卡回单的取消抽签资格;抽签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代理企业还需提供在温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2)项目组人员中建设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提供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组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等.项目组人员必须有一位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3)未按要求准时到场的取消抽签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书原件的取消中选资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用随机抽取法。随机抽取时间:2012年04月12日09:00。随机抽取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抽签室。

  凭交易证刷卡、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0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2012年4月11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区(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海军 88533890

  中心咨询电话:0577-88151121

  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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