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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2012-03-26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经批准,对我院所需新校区五个标段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简介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用地位于山西省高校新校区,纬四街以北、经一路以东、纬五街(学院街)以南、交通学院以西。新校区用地面积合505.12亩。一期工程建筑面积23.96万平方米。

  三、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共五包,一包对一标段,二包对二标段,三包对三标段,四包对四标段,五包对五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 范围包括:新校区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项目服务地点: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招标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2. 具有 甲 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独立法人;

  3. 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10名(含10名)以上及相应的各专业执业人员;

  4. 拟派驻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近三年内没有被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工作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理或禁止以及其他不良记录;

  11. 具有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规定的资质条件;

  1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报名方式

  1. 时间:2012年 月 日至 月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2. 地点:学府街50号(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北区主教学楼11层东会议室)

  3.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4. 联系电话:0351-7432932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0351-7432911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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