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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盛科技大厦工程

2012-02-29 来源:中国建设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悦盛科技大厦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备【2010】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悦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北投资创业中心门户区长兴路以南3#-1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07平方米,容积率为3.0,绿化面

  积不低于20%,建筑密度不超过35%,建筑限高75米。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含勘察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工程投资: 7500万元

  招标范围: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签署)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主设计师资格要求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4本项目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如下资料:

  (1)《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提供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注:《设计项目投标申请表》标准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使用;上述1-6条资料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原件与复印件须一致,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公示的且正在被限制承接业务时间内的不良行为。

  3.6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29日至2012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2年3月7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2年3月7日11时30分。

  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商务楼13层)。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商务楼13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悦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江东新天地东区10幢302

  联系人:童文巧

  电话:8729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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