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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

2012-02-27 来源:安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发改委

  3、招标人: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淮北市梧桐路东、沱河东路北

  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2566.86m2

  3、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60天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只能就以上 一个 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 27日至2012年 3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有形建筑市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淮北市招标采购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淮北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5楼西端)购买招标文件。

  3、本工程收取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收取图纸等资料费人民币2000 元/标段(含图纸、相关文件,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淮北市烈山区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中汇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孟山中路11号24克拉B座六楼

  邮 编:235000

  联系人:聊宗军

  电 话:18056120718

  传 真:0561-3029198

  六、备注

  1、企业要求:外地企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2、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必备条件表(附后)。

  招标人(盖章)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2月27日 2012年2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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