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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店镇综合行政中心工程

2012-02-24 来源: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资格后审

  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镇人民政府的晓店镇综合行政中心工程已经宿滨管经发【201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湖滨新城白杨路北、银杏大道东;

  1.2工程规模:服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

  1.3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3月至2012年8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序时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余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待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远程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单位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1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2年2月24日 上午8时30分至2012年3月1日 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2月27日 至3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携带网上成功报名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 到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了解,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6.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2年3月19日 8时30分至2012年3月19日9时00分 ,地点为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宿迁市太湖路181号市人防大厦裙楼三楼,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 .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城晓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海权电话:138090988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泗阳县北京东路80号

  联系人:丁岩电话:1335785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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