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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2012-02-20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招 标 公 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7日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 利辛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安徽省利辛县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投资约3000万元

  3、计划工期: 约3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按《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2 年2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2、报名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利辛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3、报名资料: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投标人承诺的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及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以上证件提交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存,原件检查后退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应于2012年3月12日前(其中投标保证金60万元、信誉保证金240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到指定帐户(开户名称:利辛县土地出让金收入过渡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利辛县支行,帐号:100378047440010001 ,汇款时注明: 利辛县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含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4、招标文件(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工程量清单)等1200元/份,光盘每套 20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辛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利辛县工业园区先进路10号 地 址: 合肥市徽州大道418号

  邮 编: 236700 邮 编: 230001

  联 系 人: 陆工 联 系 人: 蔡梅、谢平

  电 话: 0558-8803618 电 话: 0551-2889750、2885402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传 真: 0551-2885402

  联 系 人:马元志 电 子 邮 件: 1764751078@QQ.com

  联系电话:0558-8017899 网 址: www.ahhjzb.com

  招投标监管机构(盖章)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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