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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山道韵青城演艺中心(国际酒店)建设工程项目

2012-02-15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青城山道韵青城演艺中心(国际酒店)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文号:都发改审批[2011]340号),本工程招标人为都江堰兴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建设道韵青城国际酒店及内外装饰工程、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84439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青景村。

  2.3招标内容:本工程范围内项目建设管理。

  2.4建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暂定施工工期20个月,2012年2月-2013年10月)。

  2.5工程质量: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资金由业主依法自筹解决。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要求如下:

  (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2个及以上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管理一等资格;

  (4)2008年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单个建设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的建设项目管理业绩,(其中一个为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业绩);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4日至2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都江堰市建设局项目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须出示原件,留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书均须出示原件,留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的鲜章复印件);

  (3)建设项目管理一等资格证书(以上证书均须出示原件,留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备案登记证明(验原件,留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人:都江堰兴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890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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