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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城东山岭公园广场市政改造工程

2011-12-28 来源:广东投资招商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县城东山岭公园广场市政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1]1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平县城东山岭公园内。

  2.2规模:公园广场铺设花岗岩石广场砖、砼路面、绿道路面、植草砖、路缘石及排水等附属配套工程,含税工程总造价约为2599484.00元。

  2.3工期:90天(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3须具备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3.5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具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2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文)原件及复印件。

  4.3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原件及复印件。

  4.4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5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6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原件及复印件。

  4.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内容填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8须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会保险[即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从缴纳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证明资料(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9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出银行的转账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并在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前到招标人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但投标报名资料及行为等弄虚作假者除外。请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招标人处领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和平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和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80020000001938504;

  4.10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与招标人签订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并在报名时提交与招标人签订的投标承诺书及项目管理班子投标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4.11本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开标和定标会议等)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必须全程参加(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原件统一在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潜在投标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1地点: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一楼)。

  5.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各投标人请于2012年1月4日下午17:30到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九楼)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弃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上午10:00,地点为和平县规划建设局九楼。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77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平县有线电视台” 和“广东投资招商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内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2-5610980

  招 标 人:和平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和平县福和大道北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89988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37868

  和平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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