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等业务用房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三门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等业务用房电梯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门县公安指挥中心、交警大队等业务用房电梯工程
2、项目登记号:三招建备 [2011]146号
3、建设单位:三门县公安局
4、工程地址:三门县滨海新城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类型:安装工程
7、工程规模:工程由1幢主办公楼、2幢裙楼及附属用房(水泵房等)组成,总建筑面积为
8、标段划分情况及估算价:本次招标的电梯工程的一个标段,预算造价约300万元。
9、工期:需提供最短交货周期和安装周期,同时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电梯工程。供货期在通知生产后不超过120日历天,安装期不超过40日历天。
10、招标内容:本次为电梯工程安装专业分包招标,并纳入总承包管理。招标内容为客梯5台(15层/15站/15门,其中一台为消防电梯)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设备图表及资料等相关文件的提交、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内容。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前送达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
(2)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为l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1500万美元(含)以上,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 (含)以上且代理电梯品牌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为l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或1500万美元(含)以上。
(3)若是代理商投标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授权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以及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若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的,制造商可不提供。
(4)投标品牌在台州当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代理机构,能确保电梯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具有在公共建筑项目成功运行3年以上的业绩。
(5)同一品牌只能以一家单位的名义申请投标,其中曳引机、门机系统及光幕要求整机进口,控制柜主要部件进口。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投标状态,当前未处于严重不良行为公示(限制)期间。
备注: “公共建筑”指: 写字楼、政府办公大楼,商场、金融建筑,酒店,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用房(如机场、车站建筑等)。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将于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招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家。
五、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网(网址:http://www.zjbid.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胡泰 联系电话:0576-83306579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高坤 联系电话:0576-83303456/13306590005
传真:0576-83303456 电子邮箱:956156337@qq.com
附件1: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
招标人:三门县公安局
日期:2011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