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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十一中学校安工程及扩建工程

2011-12-14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教育局的委托,代理西宁市第十一中学校安工程及扩建工程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第十一中院内,为教学综合办公楼及图书艺术实验楼建设项目。其中教学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0298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图书艺术实验楼楼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教学办公楼地上部分共8018平方米,为校安工程,资金来源为省校安专项资金;教学办公楼地下部分为停车场,共2280平方米,及图书艺术实验楼合计6555平方米,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教育附加费及自筹。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各划分为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施工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1219 16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还应提供进青备案登记)等资料 (以上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并装订成册),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2监理投标申请人请于20111219 1600时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总监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考核手册等资料 (以上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以及能证明企业技术、设备能力,企业近三年业绩等预审申请资料(装订成册)到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施工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12201600时,地点为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西宁建委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0971-4393022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葛楠

电话:0971-6183337

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电话:0971-6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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