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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来龙镇社会管理工作中心办公楼工程

2011-12-05 来源:江苏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的来龙镇社会管理工作中心办公楼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1】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来龙镇;

  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300m2;

  1.3工 期:9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 格;

  1.5总投资额:约160万元。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序时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余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待竣工结算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7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96%(取整数值)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具体数值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前随机抽取。

  1.8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办公楼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1年8月至10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1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11年12月12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13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支付,300元。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5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豫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陈强联系,咨询电话:0527-84480065。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14:3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城东农贸市场三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来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科长

  电话:137764466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公安局附属楼四楼

  联系人:陈洛

  电话:0527-8448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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