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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

2011-11-30 来源:湖南永州市招投标网

关于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选择投资人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28.1 评标委员会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价,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方综合得分相同,按交纳响应金多少进行排序,交纳响应金多的有优先权;如果交纳响应金也相同,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排序,固定资产多的有优先权。”补充修改为“28.1  评标委员会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价,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方未得满分而综合得分相同,按交纳响应金多少进行排序,交纳响应金多的有优先权;如果交纳响应金也相同,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排序,固定资产多的有优先权。如投标方在各评分项目均得满分时,通过抽签的办法产生中标候选人。抽签办法: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从永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球箱中随机抽取一个标有编号的球,放入抽球机内,该球的编号就代表该投标单位。按此方法,当所有得满分的投标单位将球放入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开启抽球机,当第一个被抽取出来的球对应的投标人被认为是对应的第一排序,以此类推”

2、该项目交纳响应金的最高限额为1.8亿元人民币,多交部分不接受。

3、原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响应金提交截至时间不变,即为“201111281730”。

4、经各投标人确认同意,“投标截至时间(即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修改为“投标截至时间(即开标时间)2011122上午930

关于湖南潇湘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选择投资人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28.1 评标委员会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价,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方综合得分相同,按交纳响应金多少进行排序,交纳响应金多的有优先权;如果交纳响应金也相同,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排序,固定资产多的有优先权。”补充修改为“28.1  评标委员会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价,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位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方未得满分而综合得分相同,按交纳响应金多少进行排序,交纳响应金多的有优先权;如果交纳响应金也相同,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排序,固定资产多的有优先权。如投标方在各评分项目均得满分时,通过抽签的办法产生中标候选人。抽签办法: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从永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球箱中随机抽取一个标有编号的球,放入抽球机内,该球的编号就代表该投标单位。按此方法,当所有得满分的投标单位将球放入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开启抽球机,当第一个被抽取出来的球对应的投标人被认为是对应的第一排序,以此类推”

2、该项目交纳响应金的最高限额为1.8亿元人民币,多交部分不接受。

3、原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响应金提交截至时间不变,即为“201111281730”。

4、经各投标人确认同意,“投标截至时间(即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30”修改为“投标截至时间(即开标时间)2011122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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