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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悦豪庭-商务中心工程

2011-11-28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招标代码:04162011150578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海悦豪庭-商务中心工程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开发改发 [2008]42号文件,项目业主为锦州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锦州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悦豪庭-商务中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为9457.4平方米,新建3层,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渤海大街东、南海路以北。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1 年12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 (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建造师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出具)

  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套存档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于2011年 11 月28日至2011年12月2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2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后楼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辽宁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渤海大街西、南海路以南

  邮 编:121007

  联系人:尚宏斌

  电 话:0416-80655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

  邮 编:121000

  联 系人:曲振月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1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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