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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迁建二期工程―体育馆

2011-11-21 来源:福建大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招标项目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迁建二期工程―体育馆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田发改投资[2010]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 建设地点: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
  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700万元
  4.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职业中专学校迁建二期工程―体育馆,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发包价书
  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121日;
  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专用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8.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必须已进入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A类建筑业企业(明建筑字[2011]187号文)
  9.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1. 根据明建筑〔2011〕97号要求,外来施工企业在三明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必须已经入选2011年度外来施工企业驻明备案登记名单,且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其资格条件不合格
  1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16. 中标人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标准按照《转发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田劳社[2007]48号文)执行。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7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31号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19.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预算书、发包价书及电子文档等资料另行配售,售后不退。
  20.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14日24时之前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11161530,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大田县文山路9号图书馆六楼)
  7.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投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且签名报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标文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8.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大田县城关,邮编:366100

电话:0598-7223634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南路336号,邮编:366000

电话:0598-3819988、0598-7241366,传真:0598-7241366

联系人: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建行

帐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500 1647 5070 5250 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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