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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杨安置小区二期(Ⅱ)工程

2011-11-17 来源:江苏淮安市

  徐杨安置小区二期(Ⅱ)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烟台路以东、顺德路以北;

  2、工程内容:房屋工程及其配套工程(不含自来水、供电、燃气工程等);

  3、工程规模:房屋工程约11万平方米(以实际开工面积为准),总投资约22000万元;要求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详细的规划设计要求建设。

  4、工期要求:720 日历天

  5、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徐杨安置小区二期一标段,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1-1#、2#、3#,2-1#、2#、3#、7#、10#楼),总投资约1亿元。

  二标段:徐杨安置小区二期二标段,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4-1#、2#、5#、10#楼),总投资约1.2亿元。

  二、开竣工时间:

  计划建设时间: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

  三、付款方式如下:

  财政支付:明细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缴纳办法和时间见招标文件。

  五、凡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均可以参加报名申领以上两个标段资格预审文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⑵、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⑶、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预审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备查)

  ⑷、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⑸、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

  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2010年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及承诺书)

  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⑻、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⑼、淮安本地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建工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⑽、外地进淮企业须具备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和《单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⑾、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⑿、被授权委托人资格预审时必须到场,在报名及投标时,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2011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

  ⒀、投标单位要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办理方法: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抬头: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内容: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到清河区人民检察院开据相关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备查)

  ⒁、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法人承诺及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⒂、申请人融资能力条件:申请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能提供市级及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信贷函;

  (16)、必要合格条件:

  1、预审时投标企业拟投标项目现场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五大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资格预审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等原件备查)。

  2.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到投标现场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等相关承诺。(资审预审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备查,同时需要出具企业法人开标时到场的承诺书)

  3.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5%资金作为信誉履约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中标后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

  4.资格预审通过并经业主考察属实后方为资格预审合格。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未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七、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携带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申请人于2011年 11 月 17日至 11 月 23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已办理加密锁的投标企业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未办理加密锁的还需携带有关资料(详见淮住建办【2011】75号文件内附件材料,可登录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网上报名”查阅)到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现场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壹佰元/份,由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资格预审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25 日下 午14 时30 分,地点: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

  九、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主任 电话:0517-83716095

  招标代理: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贵霞 电话:0517-83721960

  代理人:(公章) 招 标 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招标联系人:(签名)

  负 责 人:(签名)

  管委会分管领导:

  招标办审核备案:

  经办人: 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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