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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中兴支行迁址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1-10-26 来源: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发银行中兴支行迁址改造项目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招标代理人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00-604号(浦发银行中兴支行营业楼)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

  总周期:66日历天

  招标范围:浦发银行中兴支行营业楼一层至三层施工图范围内的改造工程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资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0月 26日至2011年11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4投标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 11 月2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投标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5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① “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②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1)、附件中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格式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www.nbctc.com.cn)下载后使用。

  (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9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651号

  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87809388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楼

  联系人:毛军华

  电话:8736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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