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TC---1110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质保中心项目监控系统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质保中心监控点共计94个,其中动点20个,为高速智能球型摄像机;定点74个,为红外彩色一体化摄像机,能够保存最近1个月的监控数据,在供方原有监控系统上扩展相应功能。
通信工程总体采用流水及交叉作业施工方法,按工艺顺序施工,密切配合土建、装修、管道施工进度,与装修工程穿插施工,装修封棚施工前通信专业应配合完成通信隐蔽工程的施工,包括通信管路、桥架、过路盒等。因施工进度影响装修等其他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以上详见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工期要求: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须具有300万元以上工程实施经验,提供详细的整体图文方案。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6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一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名,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9日下午2时00分,地点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4楼7会议室,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
联系人:冀华、刘吉阳 邮编:130041
电话:0431-85781897、85781432 联系人:张旺、张钊
电话:0431-88652504
传真:0431-88652524
电子邮件:86198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