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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监控中心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1-05-09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所需的监控中心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监控中心系统改造

2、 招标编号:DLZC-2011-30

3、主要内容:

监控中心系统改造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计算机、空调、液晶电视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内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外商及港澳台独资、合资企业除外);

2、投标人需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允许只针对个别项目进行投标。

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硬盘录像机的原厂商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原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复印件、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经销商需提供所投所投硬盘录像机的原厂商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等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必须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6日起至2011年5月26日,每天8:30—16:3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四.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1、 投标时间:2011年5月27日13点30分至14点(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1年5月27日14点(北京时间)。

3、 投标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三受理区、第一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银行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401602400208091

联系人:周志强

电 话:0411-88898517

传 真:0411-88898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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