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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毛庄乡灾后重建社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灯光篮球场工程

2011-05-04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毛庄乡灾后重建社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灯光篮球场工程已由 玉树州发改局 以玉发改字(2010)29、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囊谦县康功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一般预算及社会捐赠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囊谦县毛庄乡灾后重建社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灯光篮球场工程,新建社会综合服务站、文化站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新建灯光篮球场1000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9月30日;本工程为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为囊谦县毛庄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相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4月30日至2011年05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业务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资)3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05日10

时30分,地点为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康功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囊谦县香达镇

邮 编:815100

联系人:才尕朋措

电 话:13909766115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玉树州工程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树州佛学院(德着滩州建设局处)

邮 编:815000

联系人:昂文朋措

电 话:8827344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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