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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心文物库房新建项目-安防系统工程

2011-04-21 来源:辽宁省招标标管理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委托,为沈阳市中心文物库房新建项目-安防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中心文物库房新建项目-安防系统工程

  2.招标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3.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蓝山路6号

  4.工程规模:2000平方米(包括地上部分1005平方米,地下部分995平方米)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开、竣工时间:2011年5月20日至 2011 年6月30日

  7.招标范围:监控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省优

  9.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同时具有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类似的施工经验;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1年4月21日——2011年4月27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自2011年4月21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1年4月27日16时整止;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投标人及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5月11日于沈阳市五爱街2号(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www.syjt.gov.cn)等网站上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塔街27号

  邮 编:110023

  联 系 人:张书记

  电 话:024-8661603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五楼)

  邮 编:110032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龙江支行

  公司账号:0314020140940000595

  联 系 人:扈坦坦、王潞

  电 话:024-62576099

  传 真:024-62576337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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