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濮阳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扩建工程110指挥

2011-04-21 来源:河南工程招标网

招标编号:SXZB(A06)110401
濮阳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业务用房扩建工程110指挥大楼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濮阳市公安局委托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濮阳市公安局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计划总投资:2429万元
4.主要建设内容: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934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0层
5.计划工期:定额工期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上述相应设计阶段的勘察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等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及勘察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2)勘测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00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勘测设计业绩和经验。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 2011年4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 时至 5:30 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的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濮阳市大庆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濮阳市格林商务6225室。
五、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有意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

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1、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附证明材料)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200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勘测设计业绩和经验;
6、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业绩;
7、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有关证明,包括:(1)劳动聘用合同;(2)工资关系;

(3)本人社会统筹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加盖公章的2010年度本人社会统筹保险证明原件)。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时,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投标人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行解决(踏勘具体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濮阳市公安局
地 址:濮阳市胜利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613932099
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9号楼18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939319809
传 真:0393-8205225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