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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影剧院项目

2011-04-14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受泰宁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委托,对泰宁县影剧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编号:SMQL2011-1012#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泰宁县影剧院设备采购,采用模块式风冷冷热水系统,其中空调系统外机总配置冷量为大于等于 315KW,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一览表要求。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0天,安装期为合同生效后50天(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泰宁县影剧院工地现场。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3. 资格标准: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
3.2 投标人应取得风冷模块机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空调设备主机参考品牌为:
风冷热泵模块机组:欧科、盾安、格力、奥克斯、美的、约克、吨汉布什。
投标主机制冷量需严格按图纸系统划分,不可任意组合,影响冷量的分配。系统重新划分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品牌档次应以参考品牌为准,品质和档次不得低于参考品牌。投标人必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资格。
4.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到 三明市麒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宁办事处(建设局二楼) 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图纸另售;若需电子文档或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5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 4日上午10:00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 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三明市泰宁县政府采购网、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麒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阳光城68幢104室
邮 编:365000 邮箱:952507211@qq.com
电 话:0598-8221299 传 真:0598-8221299
联 系 人:汤先生 13666961688 郑女士: 0598-783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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