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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

2011-04-11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都兰县县城;

2.2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人民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4 招标内容:工程监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

4.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4.5近两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4.6近三年同类监理业绩证明资料;

4.7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报名时间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申请资料报名。

6.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若省外企业委托其青海分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由总公司授权同意,并从其分公司设立的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招标二部713室

项目联系人:陈冠志、张绪泽

电话: 0971-6152415

传真:0971-6144811

邮编: 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400069945805017

行号:313851000018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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