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精神病医院迁扩建工程项目【门诊楼、男病房、女病房、病员食堂】工程已由涪发改委发201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双龙村二社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精神病医院迁扩建工程项目【门诊楼、男病房、女病房、病院食堂】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建筑物四周 2.5 项目分包情况: 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3本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3月29日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重庆市涪陵工程建设招投标综合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涪陵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综合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0966883 联系电话:13648481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