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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中教学楼、图书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

2011-02-28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中教学楼、图书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社【20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中教学楼、图书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桂山路172号 ;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167㎡;初中教学楼一座建筑面积3885㎡,图书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7282㎡。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791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321.7万元;

  2.5. 招标类型:岩土工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 ;其中包括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2.6.2. 内容:满足设计需要的岩土工程勘察、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等服务;施工图设计包括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质(2008)216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 月,建设周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具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工商注册所在地不在我省行政区域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中标后,须按《福建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闽建设[2009]5号)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并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后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给招标人。

  3.4 根据榕建科[2009]78号文相关规定,在榕(含驻榕)的勘察单位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并已按榕建科[2009]78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驻榕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__/__;(本条不适用于本项目);

  3.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或《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2 月 28 日至 2011 年 3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3 月 28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同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若上述证件均不能体现单位技术负责人名称的,还应提交企业技术负责人书面证明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2321.7万元、计费系数为1.0(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无附加调整系数),下浮幅度为 2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65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条款不适用于本工程)。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

  8.4.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桂山路172号,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900226

  联系人: 许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闽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78号闽发西湖广场2#6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667821 传真:0591-87667821 ;

  联系人: 潘小姐、何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州市市中支行;

  帐户名称: 福州市教育局(1037教院二附中)

  帐 号: 810007836908091001 。

  用 途: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初中教学楼、图书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北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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