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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

2011-02-18 来源:湖北恩施招标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精神病医院业务综合楼工程已由利川市发改局以利发改投资[2009]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精神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利川市东城办事处岩洞寺四组;

  2.1.2 工程规模:框架五层,建筑面积4937.19平方米;

  2.1.3 计划投资:约1060万元;

  2.1.4 工期:27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2月17日至2011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地点为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同欣监理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6.2 外省、外地市的投标申请人送达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交本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资料。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恩施招标采购网、投资湖北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利川市东城办事处岩洞寺四组

  邮 编: 445400

  联 系 人:牟志军

  电 话:18972407676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大楼四楼)

  联 系 人: 谢 青

  邮    编: 445000

  电 话: 0718-82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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