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县朋普镇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弥发改【201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弥勒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县校安工程资金,招标人为弥勒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弥勒县朋普镇完全小学校园内
2.2 建设规模:教学楼: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770㎡;
2.3 计划投资:概算总投资约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属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2 月 11日至 2011 年 2月 17 日,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4: 00 至 17:30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建设局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在 1 日内寄送。
5.4 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各投标申请企业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身份证。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2月 24日 下午14:30 ,地点为弥勒县建设工程交易所(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弥勒县建设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红河州建设信息网、弥勒县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弥勒县教育局
地 址:弥勒县文体中心四楼
邮 编:652300
联 系 人:周宁春
电 话:13708634003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秦臻
地 址:弥勒县吉山北路102号
邮 编:652300
联 系 人:曹丽
电 话:0873-6135391
传 真:0873-613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