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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农行白中分理处综合楼招标

2011-01-20 来源:中国建设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农行白中分理处综合楼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梅发改 [2009]9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中镇田中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占地222.5平方米,建筑面积985平方米(五层钢混结构)。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闽清县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6.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 月 20 日至2011 年 1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元,(其中图纸押金100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文件,开标结束后,非中标人可凭购买标书收据退回图纸押金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闽建筑[2009] 16号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1年2月 15 日上午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按以上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并出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及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9号 ;

  电话:0591-22353295 ; 联系人: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05863 ;传真: 0591-87825036 ;联系人: 肖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 闽清县农业银行财务科

  帐 号: 1850 0101 2000 399

  开户银行: 闽清县农业银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清县农行白中分理处综合楼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闽清县建设局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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