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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刚镇金刚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建设工程

2011-01-20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金刚镇金刚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0]2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金刚镇金刚初级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HSJG2011-002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浏阳市金刚镇金刚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浏阳市金刚中学规划区域内

  3、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76.15平方米。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120天

  6、计划总投资:约280万元

  7、招标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四、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参加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经长沙市建委备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同时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有在建未竣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承建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本人,严禁挂靠,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解除施工合同,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下载栏目在“下载中心”,文件名为“浏阳市金刚镇金刚初级中学新建教学楼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六、诚信投标保证金

  诚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办法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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