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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会展中心一期工程

2011-01-04 来源:浙江宁海人民政府网站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宁海县会展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基地东临城市广场,西至气象北路,北临民生路,南至金水路。项目总用地面积523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448平方米,建筑高度23.40,其中地上五层,建筑面积3955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898平方米。预算造价约190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确保获得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力争获得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1.3 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包括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及弱电系统)、幕墙及附属工程(含景观绿化、泛光照明)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1.4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0123116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县外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按《县外监理企业进宁海县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宁建[201079号文件)(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1人,主导专业(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非主导专业(指安装、暖通、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员不少于5人【其中主导专业(指土建)监理员不少于3人;非主导专业(指安装)监理员不少于2人】。如投标人增加监理工程师配备的数量,相应(指主导与非主导)专业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可相应核减。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宁波市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浙江省监理员或宁波市监理员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的配备须符合宁海县建设局《转发市建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20104号)(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要求。

2.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3个月内、从业人员(指投标人配备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根据宁资交管办【20108号《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开标时间:20111259时。

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2010123116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伍万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112116:30时前解入银行;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晓娟                            联系人:何海鸥、黄海宁 

联系电话:0574-65577033                   联系电话:0574-87190614 87193548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35            办公地址:解放南路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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