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ZZB-A1013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红大领域小区工程已由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20100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红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125128平方米;
1#住宅楼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6.4米,框剪结构;
2#住宅楼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6.4米,框剪结构;
3#住宅楼建筑面积:3705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6.4米,框剪结构;
4#住宅楼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6.4米,框剪结构;
5#住宅楼建筑面积:2930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2米,框剪结构;
6A#住宅楼建筑面积:212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8米,框剪结构;
6B#住宅楼建筑面积:4025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8米,框剪结构;
7#住宅楼建筑面积:3685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5米,框剪结构;
8A#住宅楼建筑面积:369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5米,框剪结构;
8B#住宅楼建筑面积:2030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5.9米,框剪结构;
9A#住宅楼建筑面积:241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4米,框剪结构;
9B#住宅楼建筑面积:2025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4.6米,框剪结构;
10#住宅楼建筑面积:379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9.1米,框剪结构;
11A#住宅楼建筑面积:239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8米,框剪结构;
11B#住宅楼建筑面积:3985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8米,框剪结构;
12#住宅楼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3.6米,框剪结构;
13#住宅楼建筑面积:4180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4.6米,框剪结构;
14#住宅楼建筑面积:3775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4.8米,框剪结构;
15#住宅楼建筑面积:217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9.9米,框剪结构;
16A#住宅楼建筑面积:229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4米,框剪结构;
16B#住宅楼建筑面积:1993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2米,框剪结构;
17A#住宅楼建筑面积:1997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2米,框剪结构;
17B#住宅楼建筑面积:2023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米,框剪结构;
18#住宅楼建筑面积:1927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9.5米,框剪结构;
19#住宅楼建筑面积:2785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1米,框剪结构;
20#住宅楼建筑面积:3870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53.6米,框剪结构;
21#住宅楼建筑面积:3870平方米,层数18层,高度33.6米,框剪结构;
22#住宅楼建筑面积:3610平方米,层数11层,高度33.3米,框剪结构;
23#住宅楼建筑面积:1830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1米,框剪结构;
24#住宅楼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层数6层,高度18.6米,框剪结构;
25#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317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8.8米,框剪结构;
26#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10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10.6米,框剪结构;
27#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5851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11米,框剪结构;
2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320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8米,剪力墙结构;
29#地下车库建筑面积:7410平方米,层数-2层,高度-8米,剪力墙结构;
2.2工程地点:昌邑区珲春中街。
2.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土建、水暖、电气施工及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2011年1月19日 至2011年12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市建联字[2009]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为 2010年12月24日至2010 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投标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复印件一套,以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出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13日9:00时。递交地点: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市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红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彦君
电话:139432827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赵彬宇
电话:0432-62086156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