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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工程、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工程、特警大队建设工程

2010-12-24 来源:中国建设网

  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工程、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工程、特警大队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工程、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工程、特警大队工程;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工程建筑面积为2759.52平方米,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为1959.48平方米,特警大队工程建筑面积为2729.15平方米。

  (四)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审判用房工程;二标段,墨竹工卡县检察院技侦业务用房工程;三标段,特警大队建设工程。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七)建设地点:墨竹工卡县嘎则新区;

  (八)工期:150日历天;

  (九)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相关单位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4日至2010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9:30分至12:3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拉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原综合执法局、当热中路23号)院内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区内、区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证)、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相关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盖单位鲜章)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4日下午15:3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拉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八、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及《西藏商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墨竹工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尼玛次旦

  联系电话:0891-6132202

  招标代理: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德丹林小区四幢一单元101号

  联 系 人:饶新元

  联系电话:0891-6373759 139890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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