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彩虹OLED工程实验室及平板显示(OLED)材料认证应用试验平台建设工程 |
招 标 人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项目审批部门 |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批文编号 | 100600405929016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公告时间 | 2010年12月15日 下午 2:00 起共3工作日 | 公告编号 | GJ-201012140544 |
工程概况与 招标范围 | 项目估价 | 3900(万元) | 建筑面积 | 18987(平方米) |
工期(天) | 179日历天 | 工程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五沙新悦路13号 |
项目概况: 彩虹OLED工程实验室及平板显示(OLED)材料认证应用试验平台位于顺德区大良五沙工业园内,亦称3.5代线生产厂房。本次招标工程是彩虹集团在已建“彩虹OLE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园区南侧预留用地内新建3.5代线生产厂房(10号建筑)的建设工程。该3.5代线生产厂房(10号建筑)为综合厂房,包括生产区、辅助支持区和办公区,建筑占地面积为79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987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3.15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为39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彩虹OLED工程实验室及平板显示(OLED)材料认证应用试验平台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含桩基承台、筏板基础、防雷接地工程及区域范围内±0.00标高的场地平整等)、厂房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门窗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华夫板结构楼层板、有气密断热功能的金属屋面及外墙工程、一般建筑工程、给排水系统及室外道路、管架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投标报名条件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780万元的施工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要求 | 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 中午 12:00 |
报名方式 | 窗口报名(窗口办公时间 上午8:30至 12:00 下午2:00至5:30)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750,0757-22836751 |
接受报名单位 | 招标人委托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
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窗口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窗口报名 需提交的资料 |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或符合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一式一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
申请人 资格要求 | 1、资质:必须具有投标报名所需资质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必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补办手续; 5、在近五年内(自2005年7月1日起计)承担过至少一项G4代或以上的TFT-LCD项目或半导体8寸晶圆厂或以上产业土建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准); 6、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尚无诚信手册的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补办项目负责人登记备案手续)。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登记信息与资料不符或已被锁定(尚无诚信手册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被查实有在建工程),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7、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
资格预审方法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告的“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1、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 则选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2、若通过资格预审不足5家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资格预审文件 的获取 | 招标人不再发放资格预审文件,现提供“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请自行下载。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的提交 | 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副本可为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交,并且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申请资料; 2、未按本公告时间、地点办理报名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料应真实可靠,若有弄虚作假或瞒报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提交时间 | 2010年12月20日8:30分至12:00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
招标相关内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78万元,形式为 现金。 |
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经核对后即可离场。 |
其他事项 | 1.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前,须到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否则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招标人采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评审结果,同时结果将会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匿名公示; 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招 标 人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汪建设 | 授权委托人 | 蒲博林 |
传真 | 0757-22290851 | 联系电话 | 0757-22802378 |
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新悦路13号 | 邮政编码 | 528300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郑举武 | 联系人 | 贺绍景、李延武 |
传真 | 0757-83939018、83202716 | 联系电话 | 83939001、83939009 |
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 | 邮政编码 | 528000 |
招标监督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22836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