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社会[2008]589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为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Ⅱ标段总包)、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Ⅲ标段总包)。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Ⅱ、Ⅲ标段中的人防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中央走廊区中段。
2.2建设规模:Ⅱ标段建筑面积约960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26000平方米;Ⅲ标段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29000平方米。
2.3工程造价:Ⅱ标段约182.4万元;Ⅲ标段约138万元。
2.4招标范围:Ⅱ标段人防门;Ⅲ标段人防门。
2.5质量要求:通过人防专项验收。
2.6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及以上。
2)投标产品需具有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人防质量监督站颁发《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合格证书》,并经浙江省人防办备案。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只参加其中1个,允许重复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 月 18 日至2010年 11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无须再次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2 月 8 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19室
邮 编:315010
电 话:0574-87190614
传 真:0574-87193548
联 系 人:颜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