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项目动态/详细

赣县人民法院江口法庭办公楼

2010-11-02 来源:江西建设网

  1、赣县人民法院的 江口法庭办公楼工程 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⑵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00㎡;⑶结构类型:框架结构;⑷层数与高度:三层/约10.2米;⑸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上所涵盖的工作内容;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⑺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⑻资金来源及性质:自筹资金;⑼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⑽计划2009年8月开工,2009年12月主体竣工;⑾工程建设地点:赣县江口镇六十里店村;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指企业在符合原三级项目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或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或无列入“黑名单”记录,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房屋建筑专业三级自聘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赣县招标投标中心(赣县梅林大街14号,老地税局四楼)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资料费为400元/份,图纸光盘100元/份,软件使用费200元,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gzzbtbzx.com)网上发布。

  招标人: 赣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赖先才

  办公地址: 赣县梅林镇双龙大道16号

  邮政编码: 341100  联系电话: 13870789090

  传真:         联系人: 陈宜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信丰

  办公地址: 赣州市文明大道128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 0797-8227265

  传真:              联系人:  胡群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4445042
 

null
null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项目

同地区同项目性质项目

同地区推荐项目

同地区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