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洛龙区第一实验学校综合楼项目已经洛龙区发改委立项批准建设,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受招标人洛龙区第一实验学校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洛龙区第一实验学校院内
2.2建设规模:框架四层;建筑面积3086.04m2
2.3计划总投资:31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4. 报名办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 29日至2010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顺延),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4.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外地企业需办理并提交进豫进洛施工相关备案表。
详细信息请咨询: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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