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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装饰装修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0-10-20 来源:中国建设网

1、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人)的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装饰装修及绿化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装饰装修450万元;
园林绿化:5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应办三里河社区。
(3)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达到二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携带相关有效的证件、证书。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本公司出具介绍信,指定一至二名人员办理本公司参与所有招投标项目的专人,并报招标投标中心备案;b、公司根据介绍信上指定的专人出具相应的法人授权委托书;c、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对上述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装饰装修及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申请人即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11时30分。投标申请人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份 50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0年10月12日9时30分以前送到招标人。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或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园林绿化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10月13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0年10月11日16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要求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到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装饰装修人民币捌万元整,园林绿化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户名: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42001813736053001707
12、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报名地址: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投标中心电话:0722-6264335
联 系 人:余红霞 郑自成 联系电话:13886898819 15997859103
邮政编码: 432700     传 真:0722-626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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