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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南湖小学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0-12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和县南湖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2010]228 号文批复、平发改招[2010]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和县崎岭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平和县南湖小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712m2,项目投资 203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 18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为18%(K=18)。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 月12 日至201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明建代理处)或漳州市都市阳光A幢906室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0月17日17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8日9:00时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八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建设局网站(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崎岭中心小学 ;

  地址: 平和县城 ,邮编:363700;

  电话:0596-5233305;

  联系人: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都市阳光A幢906室 ,邮编: 363600

  电话: 0596-2057292 传真:0596-2057292 ;

  联系人: 小张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平和支行

  帐户名称:平和县教育局

  帐 号:858001889608091001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新浦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301001000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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